我校成立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2-11-11

本网讯(记者  张志彦、吕翔,摄影  陆如海)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学生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我校于近日成立了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学生教育事务委员会、学生服务事务委员会和学生管理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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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华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属非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协调全校学生工作,研究、讨论学生工作问题。学生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学生处

    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事务范围划分为学生教育事务委员会、学生服务事务委员会和学生管理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委员组成。事务委员会主要负责事务范围内的组织协调工作。学生教育事务委员会事务范围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考风教育、文明礼仪教育、文化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就业指导、法纪教育等。学生服务事务委员会事务范围包含:餐饮服务、公寓服务、安全保卫服务、医疗卫生服务、贫困生资助、助学服务、网络服务、社团指导服务、保险服务、校园环境服务等。学生管理事务委员会事务范围包含:学习管理、考试管理、住宿管理、就餐管理、班级管理、党团组织管理、社团管理、安全管理、纪律管理、社会实践管理等。

    学生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共同研判工作形势,制定工作目标,交流成果经验,总结部署工作。各事务委员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研究、交流和协调。委员会实行工作计划互助共商,工作过程分工共进,工作目标协同共创,工作成果运用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学习联动,工作联动、队伍联动;推进育人协作,科研协作,队伍建设协作。每学期各单位将针对学生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学生培养和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需要其他单位合作解决的问题,提出一项协同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布置实施。

    学生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机制上创新的体现,同时也是适应新形势下加强我校学生工作的探索和尝试,有利于整合多种资源,集中精力做好学生工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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