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现对2018年度省级、校级科研项目及延期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8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基地项目及前期未结项项目(附件1)
(二)2018年度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科研项目及前期未结项项目(附件1)
二.结项要求
(一)省级项目结项要求
1.提出鉴定和结项申请的条件
(1)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与课题相关并注明“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号(未标注的不予承认);最终成果里有项目责任人的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处在录用通知阶段不可申请结项);研究报告应有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2)完成研究任务后,项目责任人报送下列材料:①《项目结题报告书》(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结题报告从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下载);②项目成果;③《项目申请书》。
2.鉴定方式
成果鉴定方式由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联合科研部门聘请专家鉴定。成果鉴定费用从参加结题鉴定会的项目经费中平摊列支。
3.鉴定程序
(1)鉴定专家要求
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的专家;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
(2)专家组充分评议,填写并提交由专家个人签字的《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试行)》(以下简称《验收评价表》),鉴定组织单位汇总相对应的各项分值经平均值处理后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形成汇总的《验收评价表》,汇总的《验收评价表》须经专家组长签字认可。
(3)通过验收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上传相关材料(详见以下系统操作流程)。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之内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次验收仍未通过,撤销项目,3年内不再受理主持人申请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4)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联合科研部门对鉴定和结项材料(含管理系统上传结题资料)进行复审,对通过鉴定、确认可以结项、验收材料真实完整的项目报送教育厅。
(5)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结题的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2)。
4.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系统操作流程
注册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
(二)校级项目结项书填写(附件2)
三.报送要求
(一)教育厅科研项目
申请结项除在系统上传材料以外,纸质材料包括(1)《项目结题报告书》(2)项目成果复印件(3)《项目申请书》,根据专家人数以上材料各5份打印。
(二)校级科研项目
填写校级项目结项书电子版统一发到OA邮箱869872003@qq.com,纸质版打印1份。
四、其他事项
以上所有纸质版送至2教401室林老师处(电话:65872328;13514957213)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以前。
后期若通过专家鉴定,至财务处把《项目结题报告书》签章补齐,并上交经费本至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附件: 1.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校级项目结项书
3.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