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 奖励工作的通知
2020-12-16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配合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省教育厅R&D资源清查暨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展示我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科研成果,根据《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皖新院〔2020〕51号) 与《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皖新院〔2020〕91号) 的文件精神,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以中心为署名单位、内容符合素质教育研究范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等均属中心奖励范围,获批的课题及其他科研项目奖励以科研处发文为准。成果登记时间范围: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详情请参阅《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附件一)。

二、登记办法

本次全部提交纸质版,论文电子版使用从中国知网里下载的PDF版本,已见刊还未收录的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正文;专著教材提供封面,封底,版权页和作者信息页,合著、参编的规划教材应提供立项文件;获奖成果应附有获奖证明。

三、特别说明

1.因我校无相关数据库,无法查询收录和杂志情况,为保障数据准确性,三类及以上高级别论文均需提供检索报告。

2.出具检索报告的机构可以选择有资质的单位,也可选择高校图书馆,但需加盖检索机构公章,因职称评审中教育厅只认可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报告,建议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职称评审时仍可使用。

3.申报奖励的科研成果以实际正式出版日期计算起,获奖成果以正式文件公布的时间计算。稿件录用通知、获奖成果和专利处于公示阶段的,本年度不予奖励。

4.四类论文虽不属科研成果奖励范围,但属成果统计范围,请按要求进行登记。

5.2019年12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发表的论文去年已经奖励和登记的,此次不能重复登记,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的科研成果将在学校科研奖励基础上按照120%予以奖励《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奖励办法》(附件二);凡报至素质教育中心的科研成果不能在科研处的重复登记,后期学校将会同两部门计算二级学院考核。

6.本年度所涉及报奖的科研成果请于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逾期不予补办。

四、受理时间及所需材料

1.受理时间:2020年12月23日前。

2.受理材料:

 所报科研奖励的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成果纸质原件及复印件。杂志原件为审核方便,请将相关作者标出;相关证明材料按上文相关要求完整提供。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三)电子版和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版。

3、受理形式:由处室或二级学院集中报送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联系人:林斗秀(65872328)

 

 

   附件:

 

    1.《安徽新华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2.《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奖励办法》

    3. 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成果登记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电话0551-65872328    邮编:23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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