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 |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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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现对2021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及前期延期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1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附件1)及前期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要求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与课题相关,并注明“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项目批号:xxxxxx)”;最终成果里有项目责任人的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处在录用通知阶段不可申请结项);研究报告应有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三、结项方式
由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聘请专家召开结项评审会。
四、结项流程
1.项目责任人提出结项申请,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从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下载)、 项目结项报告、项目成果复印件(含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封底), 各 7 份;所有材料电子版 1 份。 《结项报告书》中,经费支出情况填写完整准确,签章齐全。上交经费本。
2.专家要求 :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鉴定专家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校内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3.项目负责人做结项汇报。
4.专家评审:专家组充分评议,填写并提交由专家个人签字的《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试行)》(以下简称《验收评价表》),评审组织单位汇总相对应的各项分值经算术平均值处理后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形成汇总的《验收评价表》,汇总的《验收评价表》须经专家组长签字认可。
5.通过验收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按照要求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上传相关材料,到素质中心领取结项证书。
6.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之内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次验收仍未通过,撤销项目,3 年内不再受理主持人申请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7.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项目,项目责任人应提出延期结题的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1 年。(延期申请表见附件2)。
五、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由科研秘书统一送至图书馆五楼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iping@axhu.edu.cn。报送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联系人:李彩平、李平,电话:65872328。
附件:
1.2021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一览表
2.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