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 2019 年(含 2019 年)以前 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厅级和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
2024-03-12

 

 

  安徽新华学院

 大学生素质

教育研究中心

 文件          

 

关于中止 2019 年(含 2019 年)以前

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厅级和

校级科研项目经费的通知

 

 

各单位:

       2023年 12 月 13 日,财务处发出了《关于报送撤销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对照项目经费撤销的相关制度规定,梳理现有项目,将需撤销经费余额的项目上报。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对照财务处的通知要求,依据相关规定,梳理了中心厅级和校级项目信息,报请校领导批准,决定撤销经费余额的项目为:2019年(含 2019年)以前中心厅级和校级已结项(2021年(含2021)之前年结项)项目,以上均不能再进行经费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厅级撤销经费项目一览表(2013年-2019年)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撤销经费项目一览表(2012年-2019年)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4 年 3月 12 日

附件下载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55号安徽新华学院
电话0551-65872328    邮编:230088
联系我们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