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的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 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2 年度安徽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含2022年以前立项的延期未结项项目)(附件1)
二、结项成果要求
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与课题相关,并注明“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项目”及项目批号;最终成果里要有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研究成果必须正式发表(处在录用通知阶段不可申请结题);研究报告应有提交采纳部门的采纳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研究报告被采纳的证明材料(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三、结项方式
由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聘请专家召开评审会评审。
四、结项流程
1.项目责任人提出结项申请,提交以下纸质材料:项目申请书、 结题报告、项目成果复印件(含成果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各7 份;所有材料电子版1 份。 《结题报告》中,经费支出情况须填写完整准确,财务签章齐全。上交经费本。
2.专家要求:具有所属学科或相关研究领域的高级职称和较高学术水平者;不是被鉴定项目课题组成员;鉴定专家为不少于5 人的单数,校内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3.项目负责人做结题汇报。
4.专家评审:专家组充分评议,填写并提交由专家个人签字的《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点项目结题验收评价表(试行)》(以下简称《验收评价表》),评审组织单位汇总相对应的各项分值经算术平均值处理后作为最终验收结果,形成汇总的《验收评价表》,汇总的《验收评价表》须经专家组长签字认可。
5.通过验收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按照要求在教育厅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上传相关材料后,到素质中心领取结题证书。
6.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在规定结题之日起半年之内整改,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再次验收仍未通过,撤销项目,3 年内不再受理主持人申请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7.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责任人应提出延期结题的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 年。(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3)。
报送时间:2024 年12 月 12日之前。
报送地点:纸质版送图书馆五楼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到李平老师钉钉。
联系人:李平,电话:65872328。
附件:
1.2022年度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项目
2.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