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根据《安徽新华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皖新院[2024]38号)和《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关于2024年校级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皖新院[2024]85 号)文件精神,现对2024年度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项目
2024年批准立项的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校级科研项目(附件1)
二、中期检查流程
项目负责人根据研究进展和现有项目成果情况如实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以部门为单位,送至图书馆五楼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1.完成时间:2025年9月29日前。
2.成果署名要求:须注明“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科研项目(项目编号:xxxxxx)”。
联系人:李平老师 联系电话:65872328
附件:1.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
2.校级课题中期检查表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