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整合校内外优质研究资源,提升中心学术影响力与服务育人效能,根据《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及管理办法》(皖新院素研〔2021〕16号),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内专任教师、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学风严谨,无学术不端与违纪违规记录。认同素质教育理念,愿意投身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教育、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大学生创新创业素质教育、大学通识教育等相关研究。
2.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有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调研报告、课程建设、成果转化等相关成果者优先。
3.能合理安排时间,参与中心课题、学术交流、调研实践、成果推广等工作。
4.中心研究平台实行开放流动机制,鼓励跨院系、跨学科、跨校开展研究合作。
三、主要职责
1.围绕大学生素质教育的研究方向开展理论与应用研究,申报或参与各级课题项目。
2.参与中心组织的学术研讨、专题调研、论文撰写、成果凝练与推广等活动。
3.完成研究中心交办的其他研究与工作任务。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材料审核: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评审聘任:中心组织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3年。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
①《兼职研究员申报表》纸质版 1 份、电子版 1 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
2.报送方式:纸质材料交至图书馆五楼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李平老师钉钉。
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李彩平;联系电话:65872328
特此通知。
附件:
1.《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申报表》
2.《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申报汇总表》
3.《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新华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及管理办法》(皖新院素研〔2021〕16号)
大学生素质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