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哲学思考
2019-07-30

    摘要: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主要采用两种思路,分别为“顺推法”和“逆推法”。“顺推法”模式遵循的是学科逻辑,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重组或重构现有学科理论知识,创建课程体系,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弊端在于忽视了对社会需求的分析。“逆推法”模式基于应用逻辑,从社会需要的角度出发设计课程体系,培养应用型人才。但这种模式,容易落入“为应用而应用”的俗套。唯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的统一,进而实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

    无论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还是学术型人才的造就,抑或是不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都是基于人才培养模式构成要素的变化、组成或革新。本文通过对现有关于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成果的梳理,从宏观层面分析两种不同模式构建方法背后的逻辑支撑,反思其教育哲学,进而揭示两种教育哲学的适用限度,期待为当下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提供智识化的贡献。

    一顺推法”:基于科学逻辑的构建

    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上,所遵循的构建路线基本上是一致的,即“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结合自己学校的学科专业特点,初步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之后协调学科专业,同时整合课程以形成课程体系,重新设计教学过程,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以支持上述变化。”这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路径为“顺推法”,也就是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重组或重构现有的学科理论知识,创建课程体系,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顺推法”主张人才培养的特色在于课程的特色。学科逻辑主导着“顺推法”的发展路向。

    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上,“顺推法”之所以颇受青睐,原因就在于学科逻辑优势的发挥。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其一,学科课程满足了人类认识的特定需求。其二,学科课程虽然以分化作为基础,区分了不同领域、专业,彰显了各自的独立性,但是,也“蕴含着‘综合化’的内在动力机制”。其三,学科课程彰显了教育的价值。总之,学科课程是按照逻辑编排课程知识,并采取分科的方式设置课程,实现了课程组织的有序性。

    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上,学科逻辑所存在的“劣势”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表现为:其一,学科逻辑主导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侧重的是完整知识的传授,忽略了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分析。其二,在知识的传授方式上,以遵循“知识输人”的讲授式教学为主。而不关心从业者“怎么做”以及“怎么做的更好”等问题。其三,除了知识传授的内容和方式难以摆脱学科逻辑的影响之外,更为重要的,作为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教师也明显受到了学科逻辑的左右,其作用更是根深蒂固的。

    因此,学科逻辑主导下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虽然被冠之为“应用型”,但是,所围绕的仍是理论知识的传承与完善,并没有考虑产业、行业的需求与发展,按照这种方式培养的人才实为学术精英,并非“既有本科人才的学科教育特征,又有应用人才的职业教育特性”的应用型人才。

    二逆推法”:基于应用逻辑的构建

    挣脱学科逻辑的束缚,以就业为导向,调整学科结构,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与用人单位技术岗位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力争做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表里如一”,这种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方法称之为“逆推法”。这种方法是从市场的需要出发,以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为旨归,将以学科为标准划分的知识打乱、肢解,使得知识的学习寓于学生的能力培养之中。

    “逆推法”式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式的构建,其逻辑起点是岗位需求或市场需求,也只有在了解市场或岗位的需求之后,才能确立应用型人才的“应用”之意。

    从资源配置的角度来讲,“顺推法”人才培养模式代表了传统的资源配置方式,而“逆推法”则是集约的市场资源配置方式的体现。“从历史上看,左右大学发展的力量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为大学的理性追求与内在发展逻辑;其二为外部社会需求的压力和推力。“逆推法”的采用显然受此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知识生产模式的变化。大学要回应社会需求,就需要逐步实现“从学科规范和过程控制下的封闭系统到与社会环境良性互动的开放系统的转变”。大学要按照市场和社会的需求,设计、开设社会需要的课程,提供学位,以产业的需求引导和推动大学人才培养的过程。

    二是国家政策的导向。早在2001年,国家就顺应形势,提出了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要求。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将更加迫切。国家政策的出台则直接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以“逆推法”直接助推应用型人才培养,不仅是高校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更表达了部分高校急于融人社会,提高其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贡献率的决心。由于“逆推法”人才培养模式的逻辑起点是满足就业需求或市场需求,那么,所培养的人才就是“真正的”应用型人才。

    三顺推法逆推法的结合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的统一

    随着高等教育领域营利与非营利之间的复合性不断增加,许多新的混合运营形式产生并发展起来。随着公益公司探索试验从其他领域延伸至高等教育领域,公益公司型营利性高校也成为符合逻辑的制度创新。在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二元划分中,公益公司的定位构成了两者间的连续谱系。

    无论是学科逻辑,还是应用逻辑,都有使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僵化的特点。我们要消除人才培养模式过度“应用”的危险,同时也要避免学科逻辑主导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僵化,不能偏执于一端,将两种主导逻辑对立起来,实际上,只有实现两种逻辑方式的结合,才能真正实现“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的统一”。

    首先,两种逻辑方式的平衡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现。学科逻辑与应用逻辑分别代表着不同的高等教育哲学观。学科逻辑与应用逻辑的平衡是高等教育系统契合新型工业化形式的客观要求,也是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的体现。

    其次,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中,学科逻辑和应用逻辑的作用同时存在,并且相互支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设计所布局的是知识内容(学科知识)与知识掌握(能力培养)之间的关系。

    最后,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并没有由于过于强调应用而剥夺人们对“纯”学术的坚守与憧憬。高等教育哲学从理性主义哲学转向实用主义,接受教育的对象扩大到普通社会个体教育的内容也更加实用。高等教育不仅要为学生未来工作作好准备,还要为变换工作作好准备。因此,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用性,并没有妨碍人们从完善的动机出发开展学术追求。

    四、结论

    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中,既要“顾后”,使课程体系符合学科逻辑的要求和课程规律,又要“瞻前”,使人才培养符合社会需要。要实现人才培养的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的统一,必须从较为宏大、时髦的教育话语转移到微观的技术论证上来,结合高校学科专业实际,合理定位应用的层次,对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需要我们从学科逻辑的视角研究知识传授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平衡技艺,借助社会评价的方法为人才培养模式的评价提供外在的科学保障.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人才培养“做事”与“做人”的内在统一。

(摘编自《高教发展与评估》2019年第2期  作者:张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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