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改革专题】张海生|“破五唯”影响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与投稿行为倾向性——基于教育学629份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2021-09-24

【教育评价改革专题】张海生|“破五唯”影响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与投稿行为倾向性——基于教育学629份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2021年5期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作者简介

 

张海生(1990-),男,安徽临泉人,重庆文理学院期刊社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与管理、智能技术与教育以及期刊编辑出版研究。

 

引用本文

 

张海生.“破五唯”影响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与投稿行为倾向性——基于教育学629份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21,23(5):41-54.

 

摘要

 

采用自编问卷,对高校629份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与投稿价值取向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当下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多元,受内部动机、外部动机和成长动机的共同驱动。其中,发展动机(评职称、满足毕业要求)和内在动机(纯粹出于学术兴趣)是最主要的发表动机,不同教育科研人员的性别、年龄、职称、学历、高校类型与论文发表动机之间总体呈现“年龄越大、职称越高、学历越高,论文发表动机越多元”的特征。“破五唯”政策会对更多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的期刊级别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而对投稿积极性、首选目标期刊以及选择投稿期刊的首要因素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学科认可度和满足学校年度考核依然是他们投稿时选择目标期刊的主流因素。为此,对于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评价应坚持分类管理、分层评价,并辩证看待“破五唯”影响下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期刊选择的价值倾向性问题。事实上,教育科研人员投稿积极性的保持和对学术论文质量标准的坚守都应当是“破五唯”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关键词

 

“破五唯”;教育科研人员;发表动机;投稿积极性;学术质量标准;学术评价

 

正文

 

一、问题提出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代大学由象牙塔走向社会的中心,学术发表尤其是学术论文发表,越来越成为科研人员得以安身立命的基础。高校科研人员的学术发表不再是单纯出于学术兴趣而进行的自由交流和探讨,更多地受到外部环境或问责制度的影响,而且现实功利目的事实上已经完全压倒了学术发表的价值理性,这与布鲁贝克(John S.Brubacher)所谈的“政治论的高等教育哲学与认识论的高等教育哲学并驾齐驱,甚至压倒了认识论的哲学”[1](P17)如出一辙。同时,随着“Publish or perish”在大学学术评价中的盛行,发表已成为科研人员对自己研究成果进行记录的主要方式,为了维持学术地位,他们必须面对不断发表文章的压力,尤其是高水平论文产出数量,更是直接与其受聘任职、职称(位)晋升、薪金增长、各类评奖和人才计划的入选,以及可否获得持续充足的基金资助等息息相关[2],即外部的利益驱动和职业生存压力迫使科研人员不得不持续发表。中国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也深受此种评价理念的影响,致使他们中越来越多人不得不为了发表而发表,从而在学术界出现了“重视数量而轻视质量”“学术GDP主义”“学术绩效主义”“量化学术”等现象[3][4]。这种以数字量化为主要表征的评价模式更加直观清晰、公开透明,且操作简易,得到国家、社会、学校等的广泛认可和采用[5]。由此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到底应制定什么样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才能让广大教育科研人员摆脱急功近利?应营造怎样的发表环境才能让他们潜心研究、求真求实,激发真正的原始创新思想并做出造福社会和人类的科研成果?

为破除教育评价过于注重论文的不良倾向,建立科学、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破五唯”[6],为学术发表环境的净化以及学术发表的规范化指明了方向。教育学作为高校十四大学科门类之一,其学科下属的教育科研人员无疑对论文发表也有着急迫的诉求,因而需要明确当前他们的论文发表动机有哪些?“破五唯”对他们的投稿和发表行为选择有哪些影响?只有对这些前置性问题进行明确和厘清,才能为破除“唯论文”的不良倾向做出有针对性地改革,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公正、客观的学术发表环境,让有志于学术职业的人真正沉下心来做真正的研究,从而为国家的繁荣昌盛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贡献智识力量。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对象的选取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以及研究者所在的学科门类,本次调研对象仅局限于高校教育科研人员,即学历或学位授予为教育学这一学科门类的研究者。

(二)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自编问卷《科研作者的投稿动机与决策行为调查》。该问卷共涉及调研对象的“基本信息”“发表动机”“投稿行为倾向性”3个部分(见表1)。为了对后续调研结果进行有效分析和合理归类,本研究将预设的9个具体论文发表动机进行3个类别区分(“其他原因”因类型多样,不做区分),分别为:成长型动机,即基于专业发展和个体成长需求的发表动机,包括评职称、职务晋升和毕业要求;外部动机,即外部压力传导下的发表动机,包括科研奖励、年底考核和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内在动机,即内源于主观意愿下的发表动机,包括学术兴趣和跻身学术主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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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问卷全程采用问卷星发布,发布时间为2021年1月15-22日,共收集有效样本629个。全部数据利用SPSS 22.0软件进行处理,主要采用频数、交叉列表和卡方检验等统计分析方法。

三、实证分析

(一)调研对象的基本特征分析

由表2可知,调研对象的样本结构比较合理。从性别结构看,男性265人,占42.13%;女性364人,占57.87%。从年龄结构看,以26-45岁的教育科研人员为主,占76.15%。从职称结构看,暂无职称的比例最高(38.16%),其次为中级职称(24.01%)和副高级职称(21.62%)。从学历结构看,博士(生)的比例最高,共占62.80%。从高校类型结构看,“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比例为45.79%,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比例为54.21%。

(二)论文发表动机分析

调研结果显示,在设定的9项论文发表动机中,基于评职称的比例最高(47.69%),其次为满足毕业要求(42.45%)和出于学术兴趣(41.02%),出于科研奖励(27.03%)、跻身学术主流圈(23.85%)、职务晋升(19.08%)和年底考核(18.12%)发表的比例也不低,出于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5.09%)和其他原因(如课题结项、找工作等)(9.86%)发表的比例相对较低。可见,当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是多种动机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驱动,又有基于学术兴趣和学术热情的内源动力,还有外部环境的激励和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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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别与论文发表动机

如表3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性别对评职称、职务晋升和年底考核均未表现出显著差异性(p>0.05),而对学术兴趣、毕业要求、跻身学术主流圈、科研奖励、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和其他原因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5)。其中,男性教育科研人员基于学术兴趣、跻身学术主流圈、科研奖励、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发表论文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而女性教育科研人员基于毕业要求和其他原因发表论文的比例明显高于男性。可见,不同性别教育科研人员之间的论文发表动机有着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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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与论文发表动机

如表4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年龄对职务晋升、学术兴趣、跻身学术主流圈和科研奖励均表现出一致性(p>0.05),而对评职称、毕业要求、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和其他原因均呈现显著差异(p<0.01)。其中, 36-45岁者多基于职称晋升发表论文;35岁及以下者多为满足毕业要求而发表;36-55岁者多基于年底考核而发表;46岁以上者基于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而发表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可见,不同年龄段的教育科研人员发表动机存在明显差异,且基本呈现“年龄越小,发表动机越单一;年龄越大,发表动机越多元”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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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称与论文发表动机

如表5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职称只对科研奖励未表现出显著差异(p>0.05),而对评职称、职务晋升、学术兴趣、毕业要求、跻身学术主流圈、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和其他原因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5)。其中,正高级职称者多基于学术兴趣、跻身学术主流圈、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发表,副高级职称者则多出于评职称、职务晋升、年底考核发表,中级职称者多基于评职称、职务晋升发表,初级职称者多基于评职称、职务晋升发表,暂无职称者多基于毕业要求发表。可见,教育科研人员的职称与论文发表动机之间基本呈现“职称越高,发表动机越多元;职称越低,发表动机越单一”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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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历与论文发表动机

如表6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学历只对跻身学术主流圈未表现显著差异性(p>0.05),而对评职称、职务晋升、学术兴趣、毕业要求、科研奖励、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和其他原因均呈现显著差异(p<0.01)。其中,博士多趋向于为满足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学术兴趣、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等多项需求发表,博士生多为满足毕业要求发表,硕士多基于职称评定发表,硕士生多基于毕业要求、科研奖励发表;本科及以下则多是为了职务晋升和纯粹出于学术兴趣。可见,出于学术兴趣发表论文更多存在于学历的两端,且学历越高,发表动机就越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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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校类型与论文发表动机

如表7所示,教育科研人员所在高校类型只对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和其他原因未表现出显著差异性(p>0.05),而对评职称、职务晋升、学术兴趣、毕业要求、跻身学术主流圈、科研奖励、年底考核均呈现显著差异(p<0.05)。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发表动机多基于学术兴趣、跻身学术主流圈、满足毕业要求,基本符合其作为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办学定位;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多基于学术兴趣、跻身学术主流圈、科研奖励、年底考核发表论文;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则更倾向于评职称和职务晋升发表论文,外在驱动力更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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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五唯”下投稿行为倾向性

调研结果显示,“破五唯”政策会对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行为倾向性产生一定变化,如会更加考虑期刊级别。而在推行代表作制度下,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并没有发生很大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破五唯”政策并不会带来期刊人所担忧的面临“稿荒”的问题。

1.性别与投稿行为倾向性

如表8所示,性别对“破五唯”下教育科研人员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两项均表现出一致性(p>0.05),并没有差异性,而对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均呈现显著差异(p<0.05)。其中,在推行代表作制后男性教育科研人员选择“会优先考虑”的比例明显高于女性,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男性选择“首选学校指定的期刊目录,便于完成年终考核”的比例(38.11%)也明显高于女性(29.12%);而女性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选择“按层级逐一投稿,优先选择学科认可度高的刊物”的比例(48.35%)则明显高于男性(41.51%)。可见,男性更容易受“破五唯”政策的影响,并更加忠诚于学校组织,而女性则更忠诚于学科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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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龄与投稿行为倾向性

如表9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年龄对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没有表现出显著差异性(p>0.05),而对“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1)。其中,25岁及以下者在“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中选择“优先选择学科领域认可度高的期刊”的比例、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选择“大多根据期刊的偏向来投”的比例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36-45岁者在“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中选择“优先选择学校认定的期刊”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46-55岁者在“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中选择“优先选择学科领域认可度高的期刊”的比例排第二,也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56-65岁者在“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中选择“优先选择能够发表的期刊”的比例最大,在“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中选择“会考虑”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选择“首选学校指定的期刊目录,便于完成年终考核”和“大多根据期刊的偏向来投”两项的比例也均高于其他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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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称与投稿行为倾向性

如表10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职称对“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均表现出一致性(p>0.05),而对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5)。其中,中级职称者在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中选择“有影响”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群体,而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者选择“没多大影响”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群体;中级职称者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选择“首选学校指定的期刊目录,便于完成年终考核”的比例最高,副高级职称者选择“按层级逐一投稿,优先选择学科认可度高的刊物”的比例也最高,暂无职称和初级职称者选择“大多根据期刊的偏向来投”的比例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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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历与投稿行为倾向性

如表11所示,教育科研人员的学历对“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表现出一致性(p>0.05),而对“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1)。其中,在“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中,博士(生)选择“优先选择学校认定的期刊”的比例均高于平均水平,硕士生、本科及以下选择“优先选择能够发表的期刊”的比例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硕士选择“优先选择学科领域认可度高的期刊”的比例最高;在“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中,博士生选择“会优先考虑”的比例最高,硕士生以及本科及以下选择“会考虑”的比例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在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中,博士选择“没多大影响”的比例最高,而本科及以下和硕士生选择“有影响”的比例均高于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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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校类型与投稿行为倾向性

如表12所示,教育科研人员所在的高校类型对“破五唯”下投稿首选的目标期刊、“破五唯”后的期刊级别考虑均表现出一致性(p>0.05),而对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均呈现显著差异性(p<0.05)。其中,在推行代表作制后的投稿积极性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选择“基本无影响”的比例明显高于其他群体;在“破五唯”后投稿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中,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选择“首选学校指定的期刊目录,便于完成年终考核”的比例最高,而“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选择“按层级逐一投稿,优先选择学科认可度高的刊物”的比例明显高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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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结论与建议

(一)主要结论

1.当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多元,受内部动机、外部动机和成长动机的共同驱动,且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历、高校类型教育科研人员的发表动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性

总体而言,当下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多样,其中发展动机(评职称、满足毕业要求)和内在动机(纯粹出于学术兴趣)是最主要的发表动机,而且在这些动机中,基于学术兴趣这一内源动力发表论文排在第三位且比例高达41.02%,足见教育科研人员的学术热情和内在动机之强烈。同时,教育科研人员的性别、年龄、职称、学历、高校类型与评职称、职务晋升、学术兴趣、毕业要求、跻身学术主流圈、科研奖励、年底考核、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等发表动机之间均或多或少地呈现显著差异性,总体呈现“年龄越大、职称越高、学历越高,论文发表动机越多元”的特征(见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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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男性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更加多元,且主要由内部动机驱动。男性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兼具内在动机、成长动机和外部动机,且以内在动机最为突出,而女性教育科研人员只在成长动机上更为显著。可见,男性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更为多元,且动机中兼具理性、发展和功利多重价值取向,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反映了女性教育科研人员进行“闲逸的好奇”的内在动机和学术热情有待提升。

第二,年龄越大,发表动机越多元,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发表机会可能会有一定提升。不同年龄的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之间总体呈现年龄越大论文发表动机越多元的发展趋势,但由内在动机驱动发表论文者的年龄则多位于调研年龄段的两端。可能的解释是,36-45岁的教育科研人员由于正处于职称、职务的上升期,单位对论文发表的年度考核压力较大,因而他们进行论文发表的动机更倾向于功利目的。同时,46岁及以上的教育科研人员可能会有更多机会因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而发表,意味着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可能有所增加。

第三,职称的高低与论文发表动机的多寡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特征,即职称越高,论文发表动机越多元;职称越低,论文发表动机越单一。具体而言,更多具备正高级职称的教育科研人员由内部动机与外部动机的共同驱使且以内部动机为主驱动而发表论文,发表动机兼具外部考核压力下的被动发表和主观意识下的自觉发表;更多具备副高级职称的教育科研人员由发展动机和外部动机的共同驱使且以发展动机为主驱动而发表论文;更多具备中级职称及以下的教育科研人员主要由成长动机驱使而发表论文,其中尤以评职称、职务晋升两项成长动机驱动而发表;而更多暂无职称的教育科研人员则主要受毕业要求这一成长动机而驱动。

第四,学历越高,论文发表动机越多元,出于学术兴趣而发表的群体更多存在于学历的两端。具体而言,博士发表论文主要由成长动机(评职称、职务晋升、完成期刊组约稿任务)、内在动机(学术兴趣)和外部动机(年底考核)共同驱使,博士生发表论文主要因毕业要求这一成长动机,硕士发表论文主要受成长动机(评职称)驱使,硕士生发表论文则受到成长动机(毕业要求)和外部动机(科研奖励)的共同驱使,本科及以下群体发表论文则兼受成长动机(职务晋升)和内在动机(学术兴趣)的双重驱使。

第五,“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论文发表动机更加多元,且内部动机起主导作用。具体而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发表论文多受内在动机和成长动机驱使,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发表论文多受内在动机、外在动机驱使,而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由成长动机尤其是“评职称”驱动而发表论文。调研结果反映出高校办学层次越高,科研人员越倾向于基于个体的学术兴趣和热情而发表,而办学层次越低,科研人员基于成长动机而发表的因素就更加凸显。

2.“破五唯”政策会对更多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的期刊级别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而对他们的投稿积极性、投稿时的首选目标期刊以及选择投稿期刊的首要因素并不会产生较大影响,出于学科认可度和学校年度考核依然是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选择目标期刊的主流因素,且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历、高校类型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期刊选择的价值取向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性

第一,“破五唯”政策对男性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产生的影响更大,而对女性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的影响相对较小。在投稿时选择目标期刊的首要因素上,满足学校考核需要和得到学科领域同行的认可,依然是教育科研人员首要考虑的因素,这再次证明高校组织中的成员兼具事业单位成员和学科领域学术共同体成员的双重属性。而且,调研结果显示,男性教育科研人员多倾向于首先忠诚于学校组织,满足学校的考核要求,而女性教育科研人员则多倾向于首先忠诚于学科,得到学科领域学术共同体的认可和肯定。

第二,位于年龄两端的教育科研人员更多受到“破五唯”政策的影响。调研结果显示,在“破五唯”政策的影响下,年轻科研人员投稿时的期刊选择更加务实,大多会根据期刊偏向而选择学科领域认可度高的期刊;年长科研人员则多会在投稿时更加注重期刊的级别,同时也会考虑能够发表的机会以及对于年底考核的有用性;而年龄位于中间的群体则更多趋向于向学校认定的期刊投稿,同时兼顾期刊在学科领域中的认可度。

第三,职称越低,受“破五唯”政策的影响越大。其中,更多中级职称者的投稿积极性会受到“破五唯”政策的影响,而高级职称者的投稿积极性较少受此影响;职称越低者越倾向于因满足学校年底考核和期刊偏向而选择目标期刊,旨在实现有效发表;更多具备副高级职称的教育科研人员会倾向于选择学科认可度高的刊物投稿,在实现有效发表的同时兼顾同行认可度。

第四,学历越低,受“破五唯”政策的影响越明显。“破五唯”政策会对更多低学历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产生影响,促使更多在读硕、博士生投稿时慎重考虑期刊的级别;对于更多低学历者而言,他们更倾向于选择能够发表和学科认可度高的期刊,而不会过多考虑学校认可度高的期刊,而博士(生)则相反,投稿时会倾向于首先选择学校认定的期刊。

第五,“破五唯”政策会倒逼高校教育科研人员更加注重学术质量,实现有效发表。其中,“破五唯”对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基本不会产生影响,但会迫使他们在投稿时更加注重期刊级别的选择,优先向学科认可度高的刊物投稿,而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会优先向能够满足年底考核的学校认定的期刊投稿。

(二)相关建议

1.对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评价应坚持分类管理、分层评价

当下教育科研人员论文发表动机的多元化趋势,决定了高校学术评价改革,尤其是在破除“唯论文”不良评价指挥棒上,应更加关注教育学科的发展特性,根据高校自身类型的定位以及不同类型高校职能的分工[7],结合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历教育科研人员的群体特征、比较优势和发展诉求,制定符合高校自身发展和学科发展的评价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尽可能在维护更广大教职工利益的基础上,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设计与安排,实现分类管理、分层评价[8]

分类管理主要表现为不同高校类型科研人员的学术评价应当有所区别,实行研究型大学(“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教学型大学(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分类管理[9]。具体到高校教育科研人员身上,就是要结合不同类型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动机,对其论文评价进行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并使之逐渐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和正式化。为此,建议进一步强化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论文发表的内在动机,适当弱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外在动机,适当降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要求,真正为不同类型高校教育科研人员能够创作出更多原创性教育研究成果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和制度空间。例如,可以适当延长“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学术评价周期,给予硕、博士生们用以替代论文考核的其他评价方式,减轻发表若干篇核心期刊论文的毕业要求,建议通过健全学术共同体同行评议制度,尤其是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实质性评价制度,对过去聚焦资源和产出数量增长的外部评价机制进行必要补充[10],从而破除目前普遍采用“以刊评文”替代“以质论文”的弊端[11],真正将评价重心放到论文质量上,将以评价论文数量转化为评价论文质量;通过重构学术期刊体系[12],真正将论文评价与期刊评价相分离。而对于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考核与评价而言,尤其是对于评职称而言,应当进一步打破“唯论文”的惯常做法,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定的权重降低,用以其他方面来替代,或融合其他方面的评价。针对教育学这一学科的独特性而言,其学术评价应更加多元、融合。为此,教育科研人员应当将自身对教育研究的欲望和热情与将教育理论的发展或教育实践的改善迫切需要去解释与解决的真问题相结合[13],而不是去做人云亦云的“假大空”研究;在对他们学术成果进行评价时,应当更加多元,在考察发表论文的同时,还要重视专著的出版[8]

分层评价主要表现为对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历的教育科研人员的学术评价应当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并通过制度文本固定下来。调研结果显示,不同性别、年龄、职称、学历和高校类型的教育科研人员的发表动机之间存在显著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不同教育科研人员群体的主要发表动机,由此就为制定更加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改革方案提供一定参考。具体到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评价上:一方面,应进一步强化教育科研人员论文发表的内在动机,尤其是女性教育科研人员从事教育研究和学术职业的内驱动力;另一方面,对待高水平的论文发表,应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调研结果显示,为获取科研奖励而发文的比例为27.03%,位居发表动机的第四位,可见通过发表论文获得一定物质激励是超过1/4教育科研人员经济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将论文科研奖励与教职工的绩效工资挂钩完全取消的做法需要谨慎为之,如何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与安排,实现教育科研人员内在动机、外在动机和成长动机的统一,是高校进行学术评价改革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毕竟,在没有一个现成的方案替代之前,就放弃实施已久的量化管理机制以及推行“一刀切”的标准,未免行之匆忙、操之过急[14]。为此,在论文评价与考核改革过程中,不能直接用“一刀切”的方式来进行,而应当在切实维护广大教育科研人员切身利益的基础上,通过其他方式,如适当增加高校教育科研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基数,以弥补取消发表论文获得科研奖励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保持他们的论文发表动机维持在适当位置。

2.辩证看待“破五唯”影响下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期刊选择的价值倾向性

调研结果显示,在“破五唯”政策颁布后,尽管超过九成的教育科研人员在投稿时会更加慎重地考虑期刊的级别,但在推行代表作制以后,“破五唯”政策对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而且接近八成调研对象当下投稿时的首选目标期刊会根据满足学校组织考核要求和学科认可程度而定,这种选择与之前相比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唯一的变化就是选择满足学校组织层面考核要求的比例略有下降,由40.22%下降到32.91%,而选择学科认可度的比例略有上升,由38.00%上升到45.47%。可见,“破五唯”政策的正向影响效应并不是单一的,既有对于学术质量更高要求的正向激励,又有追求更高期刊级别的正向影响。另外,在破除“唯论文”和推行代表作制的影响下,更多教育科研人员的论文投稿积极性依然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他们论文发表的内在动机比较稳定,也间接表明“破五唯”对他们的正向影响不仅仅表现在论文学术质量标准的确立上,还表现在他们投稿积极性的坚守上。因为投稿积极性和学术标准的坚守,本应是“破五唯”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破五唯”如果只要求坚守学术标准,而忽视科研工作者的投稿积极性,显然不合适,也不应该,毕竟破除“唯论文”并不是不要论文。如果“破五唯”在很大程度上打击教育科研人员的投稿积极性,则更可能会对教育学术研究尤其是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此“破五唯”必须做到坚守学术标准和维护投稿积极性之间的平衡。

此外,高校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期刊选择的价值取向到底应当倾向于首先满足学校组织层面的考核,还是学科领域的认可程度,需要辩证看待。事实上,无论是满足学校组织层面的考核,还是学科领域的认可程度,都是高校科研人员的应有责任和义务。高校组织成员身份具有二重性——既是学校组织中的成员,又是学科领域学术共同体中的成员[15](P11)。作为学校组织中的成员,教育科研人员必然受到学校组织的影响,因而面对学校组织的考核和评价是必然的;作为学术共同体中的成员,其必然也会受到学科专业知识的规训,因而寻求学术共同体尤其是同行专家的认可,是作为学术共同体成员必然要追求的目标之一。可见,教育科研人员投稿时应当首先忠诚于学校还是学科这一看似矛盾无解的问题,实际并不存在孰优先,二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即学术共同体普遍认可的期刊,基本上与学校组织层面的考核目录重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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